近日,长沙市民周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购买的公寓无法在线上交电费,租客还称去物业交的话每次只能交10元。周先生表示,自己十几个月未交物业费,原因是购房时开发商承诺子女可上长沙市实验小学梅溪湖学校或长沙市一中岳麓中学,但只有大女儿上了,小女儿却未能如愿。周先生称,2022年他看到公寓销售广告,称买达美涧溪山公寓子女可上这两所学校,于是当年10月花40余万购买了一套公寓。当时开发商还写了承诺书,若2023年9月两个女儿没有读到这两个学校,可全额退房。然而,小女儿未能顺利进入学校,开发商称小学人满了,只能调剂到别的学校,周先生不同意,要求退房,开发商却称退房不现实,最终周先生只能选择开发商安排的学校。之后周先生选择投诉,但一直没有下文,他便通过不交物业费表示抗议。5月20日,记者联系了开发商销售经理,她表示已将该情况反映给领导。物业工作人员则表示,未限制周先生方交电费。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不得以停止供电、水、热、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若业主遭遇物业限制水电的情况,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住建局投诉,也可向消协投诉,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恢复水电供应,并赔偿因限制水电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同时,购房者可依据公寓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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