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通过颁布地方性法规、出台支持政策、开展调研普查、规范技术理论、培养专业人才等一系列举措,全方位全链条保护传承千年黎苗医药,具体如下:完善法规保障:2024年4月28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医药苗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正式颁布施行。这是海南省首部颁布施行的民族医药地方性法规,以法律保障的形式,从药源调查监测、种植养殖到临床诊疗,从自然资源保护到医疗机构建设等多个方面,全方位、全链条地为黎苗医药的传承、保护与发展提供支撑。加强政策支持: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将黎族医药工作纳入全省卫生事业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保障,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南药黎药产业发展规划》等文件,明确黎族医药发展目标任务。2023年以来,投入省级财政资金1200万用于黎族医药事业发展。开展调研普查:联合海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启动黎族医药乡野调研,掌握538名黎族医药从业人员基本情况,梳理传承脉络和历史文化源流。指导各市县成立普查小组,收集整理黎族习用草药580多种,黎医验方140多个。规范技术理论:制定黎族医药特色技术操作标准5类22项,基础理论规范1项,发布首个黎族医药团体标准。在海南省中医药研究院成立黎医药研究中心,在相关市县建立研究机构,开展黎医药理论框架、术语标准等应用研究。培养专业人才:在2023和2024年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中增设黎族医药类别,28名考生通过考核获得资格。开展黎族医药人才培养项目,面向全省遴选160多名培养对象并组织培训。推动成立海南中医药高等职业院校,探索将黎族医药纳入中医药院校教育体系。推动产业发展:省药监局已收集250例海南黎族民间验方并通过专家组验收,发布150个海南省道地药材标准,指导企业按照中药材GAP要求种植药材,简化医疗机构制剂备案,推动黎药验方产业化。如枫蓼肠胃康颗粒,其原始配方来自海南黎族地区民间验方,经改良研制后产业化生产,占据国内同类品种最大市场份额。弘扬医药文化:将藤灸、草线灸等3项黎族医药特色技术和沉香灵芝膏制作技艺纳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中医药文化公益市集等活动中传播黎族医药文化,将兴隆南药园和槟榔谷旅游区评选为海南省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在部分市县中医院设置黎族草药标本陈列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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