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广东中山务工的韩先生发现自己租住10年的房子电费异常高昂,即便关闭所有电器,电表仍飞速转动。经电工排查,原来是房东将3楼用电私接至其2楼电表,导致他9年多来被迫为房东承担电费,累计近10万元。2016年2月,韩先生和家人租下了中山市西区沙朗悦和路的一栋自建房的二楼,月租700元,电费1元/度。韩先生曾因电费问题与房东争吵,但房东坚称电表正常。7月17日晚,韩先生关闭租住房内所有电器后发现电表仍在转动,随后找来电工检查,并当场拍下房东找人拆线的视频。事发后韩先生选择报警,经派出所调解,房东最终赔偿1.5万元。警方是按每月150元估算的补偿,但韩先生认为自己多交的电费有八九万,至少该赔三四万,而且房东赔偿后仍不承认偷电。目前韩先生已搬离该处,并警告新租客“别重蹈覆辙”,搬离时还特意拍下电表读数以防房东再做手脚。他向街道和社区求助,却遭遇“踢皮球”,无奈表示将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律师表示,房东行为涉嫌窃电,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电力法》,盗窃电能者可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罚款;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可能构成盗窃罪。韩先生可收集如供电公司出具的用电量分析报告、电费转账记录、拆线视频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房东,要求追缴多交电费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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