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3日,香港特区立法会三读全票通过《2025年立法会(权力及特权)(修订)条例草案》,以完善立法会议员履职制度。条例草案对立法会议员在停职期间须扣除其酬金及津贴的规定作出修改。修订后,议员若因违反《立法会议员守则》并根据议事规则被暂停立法会职务,其停职期间的酬金及津贴须被扣除。修订亦为立法会提供弹性,以处理立法会将来因根据议事规则所批准的其他理由被暂停立法会职务的议员须扣除酬金及津贴的情况。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陈国基表示,立法会提出完善议员履职制度,并制定行为守则和修订条例的建议,正是立法会以更高标准加强自我管理的实例。行为守则为立法会议员的工作及应有行为表现订立清晰标准与指引,并通过明确对不当行为的处罚,将有助议员更高效履职,提升立法会效益和透明度,使其更好发挥宪制职能。据悉,通过后的条例将于香港特区第八届立法会任期开始起实施。7月24日,立法会还分别通过根据香港基本法第七十五条和《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的决议案,对现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中立法会议员履职制度、委员会运作、委员会选举程序等内容做出修订,并制定通过一套清晰全面的《立法会议员守则》,与此前通过的修订条例共同完善并优化立法会议员履职制度和立法会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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