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于2025年8月4日正式实施的优化后的IPO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主要内容如下:IPO定价机制调整: 建簿配售与公开认购比例重构:发行人需将首次公开招股时初步拟发售股份的至少40%分配至建簿配售部分,以确保机构投资者在定价中占据主导地位。公开认购部分引入双轨制分配机制,机制A允许发行人初始分配5%的股份至公开认购部分,若散户超额认购,最高回拨比例由20%上调至35%;机制B要求发行人事先选定一个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比例,下限为10%,上限为60%,且无回补机制。 基石投资禁售期保留:维持基石投资者6个月的禁售要求,以维持投资者对发售的长期承诺,平衡机构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与市场稳定性。公开市场规定优化: 初始公众持股量与自由流通量要求:引入层级式公众持股量门槛,根据发行人市值分档设定最低要求,范围为5%-25%,并新增初始自由流通量规定。对于A+H股发行人,H股的自由流通量门槛从原建议的10%调整为5%(占A+H股总数)。 持续公众持股量的过渡安排:现行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通常为25%)已进行过渡性修订,以适应新的初始要求。港交所将继续就持续公众持股量展开咨询,目标是在2025年10月1日咨询期结束后推出更灵活的长期方案。此次新规的市场影响如下:对发行人的影响:定价策略更灵活,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机制A或B。层级式公众持股量要求和自由流通量调整,尤其利好大型企业,可降低其上市合规成本。对投资者的影响:建簿配售比例的提升可能使新股定价更贴近市场真实需求,减少上市后破发风险。散户参与将出现分化,机制B下若发行人选择高比例公开认购,散户中签率可能提升,但机制A的回拨上限较低,可能抑制过度投机。对市场竞争力的影响:新规符合国际惯例,能提升香港上市机制的吸引力,有望巩固香港作为全球主要新股集资中心的地位。短期来看,可能促使更多科技企业选择香港上市,长期而言,若与“科企专线”等政策形成合力,香港有望进一步巩固其作为亚洲领先融资平台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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