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指导广州、深圳统筹谋划两个国际商事仲裁中心错位发展,加快推进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取得了诸多阶段性成效。具体如下:案件受理量与争议金额高:2024年,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受案争议金额824亿元,排名境内机构第四,其中涉外涉港澳台案件690宗,连续多年居全国仲裁机构前列,涉案争议金额91亿元,同比增长超80%。深圳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深国仲”)受案争议金额1422.67亿元,居全国第二,其中涉外涉港澳台案件520宗,同比增长25.6%,争议金额达510.39亿元。涉外影响力扩大:2024年,广仲受理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均来自境外的案件同比增长67%;深国仲受理案件中当事人来源国家和地区达64个,累计覆盖国家和地区增至142个。两家仲裁机构作出的涉外仲裁裁决在美国、新加坡等世界多个法域和地区得到承认与执行。办案效率优势明显:广仲、深国仲不断提高案件审理效率,从组庭到结案的天数平均少于90天,远远少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平均13.8个月)、伦敦国际仲裁中心(平均16个月)等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的办案时长。制度创新领先世界:广仲首创衔接域外仲裁规则的“3+N”庭审模式,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地庭审模式、普通法系香港庭审模式、大陆法系澳门庭审模式为基础,不断加入符合其他国家地区的仲裁法及仲裁程序特点的N种庭审模式。该模式已被新西兰、泰国、新加坡等国家及港澳地区的仲裁机构适用。深国仲的仲裁规则入选《2025年国际仲裁调查报告》全球受访者最受欢迎的十佳仲裁规则;深圳市入选亚太地区受访者最受欢迎的全球五佳仲裁地。仲裁智能化水平领先:深国仲2024年首创同步电子送达,覆盖案件10080宗,并智能生成中英文仲裁文书180714份。其涉及跨境电子送达的涉外仲裁裁决书被新加坡高等法院承认并执行,具有先例性价值。广仲于2020年发布《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广州标准),2021年上线全球首个APEC-ODR平台,“互联网+仲裁”纠纷解决模式入选2024年《世界互联网大会跨境电商实践案例集》。人才国际化程度提升:广仲通过“四个共享”引进外籍、港澳台仲裁员增至260人,来自美国、俄罗斯等国的仲裁员有125人,在册仲裁员分布地域扩展到50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一带一路”主要共建国家和地区全覆盖,还与多所高校开展涉外仲裁人才联合培养。深国仲理事会15名理事有9名来自境外,覆盖8个法域;2078名仲裁员覆盖129个国家和地区,境外仲裁员占比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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